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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卡拉OK到百度!音乐版权彰显威力

    来源:it168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7日 作者:风雨彩虹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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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7日消息,近日,百度遭遇三大音乐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和国际唱片业协会)联手抵制,其原因是百度音乐下载涉嫌侵权,助长音乐盗版,三大音乐协会还要求客户撤出投放在百度的广告,进而从实质层面上抵制百度MP3搜索。

        事实上,百度遭到版权起诉已不是新鲜事了,在今年初,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环球唱片、华纳唱片和Sony BMG已分别正式起诉百度。然而,三大音乐协会联手起诉百度,这还是第一次,而且三大音协使出了“断百度广告收入”这一杀手锏,可谓前所未有。这让我们联想到前一阵云南首开国内卡拉OK侵权罚单的事,先是卡拉OK被罚,然后百度遭遇三大音协起诉,这是否意味着反侵权力度的加大,甚至标志着国内反音乐侵权悄然破冰?

    从卡拉OK到百度
    从卡拉OK到百度

        一、敲山震虎 全国首起卡拉OK侵权被罚

        2006年12月31日,中国音像协会发布《关于收取卡拉OK行业版权使用费的公告》,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然而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却遇到了诸多问题,尽管该规定已经发布了很长时间,但是一直没有开出第一张罚单,直到2008年4月7日才在云南“首开先河”。

        2008年4月7日,云南省版权局向昆明好乐迪、山石玖度吧现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将侵权歌曲从点播系统中删除;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侵权,涉嫌侵权的企业,将面临被监督删除非法曲库的处罚。云南这起卡拉OK版权侵权事件,既反映版权主管机关的执法意识在逐渐强化,也反映出权利人维权意识在提高。

        与此次百度被三大音乐协会起诉类似的是,云南这起卡拉OK侵权案也是由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提起投诉的,目的是敲山震虎,此次处罚没有追究相关企业的责任,只是进行行政处罚。既然相关企业不愿意合法使用,就要求他们停止侵权,删除歌曲,从行政处罚的角度,这可能是最轻的,然而,版权局却抓住了卡拉OK行业最关键的要素,因为在卡拉OK行业,一旦删除了歌曲,可能也就没法经营了,这远比罚款力度更大,可以说这招是一击毙命,对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

        据悉,此事件后,昆明市200多家卡拉OK经营企业,已有近百家缴纳了音像作品版权使用费。2008年5月,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还将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好乐迪告上法庭,其原因是未经许可营业性播放卡拉OK音乐和音乐电视作品,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合理支出费用共计172448.5元。这是两协会首次在全国对未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歌厅提起的民事诉讼。据悉,两协会将采取民事诉讼、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坚决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有这些”吃螃蟹“的先例,相信卡拉OK版权问题将会更加有章可循,有先例可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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